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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呆患者得了高血压,管理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2017-07-29 14:36:31

  目前,痴呆患者高血压的最好管理依然还没有肯定,由于抗高血压药物实验常常将痴呆患者排除在外,因此强有力的证据很少。但是数据证明,高血压和认知衰退具有相干性。面对高血压的痴呆患者,临床医生应当怎样做?本文针对这1问题展开了探讨。

  面对痴呆患者,不管要医治哪一种疾病,医生都会面临1个问题:这些患者可能已丧失了决定是不是接受医治的能力,因此,医生在决定对痴呆患者进行抗高血压医治时,应当明确怎样做方可保证患者的最好利益。

  对痴呆患者而言,抗高血压医治的选择与普通患者人群可有所区分,痴呆患者的医治可能更应当斟酌当前的、明显的问题。抗高血压医治有助于减少由于心脑血管事件致使的残疾,从而可以下降患者依赖的可能性和对长时间护理的需求。但是,具体到每名患者,医治的优先级可能会随着痴呆的进展而变化。

  对此,有学者对痴呆患者血压管理的相干文献进行了回顾。虽然目前人们依然缺少直接证据,但正如没有肯定获益的证据,医治有害的证据一样缺少。综合斟酌,以下临床建议可供参考。

  仔细评估

  除对患者常见的血管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应当斟酌尝试动态血压监测,以排除白大衣高血压和长时间低血压,特别是后者,可能会致使患者脑灌注不足。

  应当斟酌到合并症问题,并且重点关注有症状的直立性高血压。

  根据高血压管理指南,要求患者使用家用血压计和动态血压监测来诊断高血压,并监测医治效果。动态检查可以提供更可靠的常规血压指标,并且可以更准确地预测结果。

  动态血压监测在轻度至中度痴呆患者中是可耐受的。

  遵守指南

  对痴呆患者,没有理由不遵守现行的临床指南。

  欧洲高血压学会和欧洲心脏病学会建议将老年人的收缩压下降至140至150mmHg;指南正告,超过80岁的人在医治开始之前应处于良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但没有对这类健康状态进行进1步定义。

  英国NICE指南建议,对年龄小于80岁的患者,目标血压为140/90mmHg;对80岁或以上的患者,目标血压为150/90mmHg。

  2010年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推荐,1般高血压患者血压应降至140/90mmHg,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收缩压应控制在150mmHg以下,如本事受还可进1步下降。

  药物选择

  减少药物负担的1种方法是选择具有互补效应的药物,例如需要医治心房颤动的患者使用β-受体阻滞剂,对需要医治心绞痛的患者使用硝酸盐类药物。

  1种假定认为,不同种别的抗高血压药物对认知功能有不同的影响。有研究显示,ACEI和ARB类药物、利尿药物与痴呆风险下降相干。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药物产生差异的相干机制还没有得到完全解释,这1领域的大型研究并不是专门针对药物种别的差异而设计。

  减少处方

  减少处方指的是减少或停止用药,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多重用药,并改良患者的预后。

  仔细与患者沟通理由和医治目标相当重要,在审查处方的进程中,可包括关于药物适应症的教育,风险和好处的沟通,和个人医治目标的建立。

  减少处方可以下降药物副反应的危害,同时也能够确认是否是药物本身所致使的。如果怀疑药物副作用,可以尝试减量或停药,尔后针对实际情况重新启动用药或撤消用药。

  如果不尝试停药,很难将非特异性的症状归因于抗高血压药物;但是,避免诸如便秘或脚踝水肿这些症状对患者非常有帮助。

  如果患者的血压已处于完全控制状态,那末患者从医治中得到的获益会变少,但依然存在药物副作用的风险,不过目前尚不清楚在甚么情况下血压正常的痴呆患者可以安全地撤药。

  在尝试撤药时,对使用β-受体阻断剂的患者,应当逐渐撤药,避免患者有在用药进程中被掩盖的心绞痛或心律失常产生;ACEI撤药时则应监测患者的心力衰竭迹象。

  如果患者的痴呆或其他合并症产生进展,则应当对抗高血压用药进行重新审查;如果患者的痴呆已很严重,或有其他致使光阴无多的合并症,那末医治思路应当以整体迁就医治为主。

  伦理实践

  当痴呆患者产生高血压时,需要评估他们的精神状态,以决定是不是开处方,而当患者缺少自主决策的能力时,需要建立让患者得到最好获益的思路。

  应当尊重患者对医治的偏好,同时不要否认患者使用可能使他们受益的药物的机会,患者同意用药的进程是延续的进程,而不是单次产生的事件。

  如果患者的用药偏好出现了变化,或对患者而言的最大利益已产生改变,那末应当重新审查医治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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