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教育培训 >> 高校

专家学者详解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20年

2020-01-23 01:09:55

专家学者详解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此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已于近日印发了该《方案》。

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人民陪审员共约20.95万人,普通群众比例为70.2%。2014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19.6万件。然而,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不足,陪审案件范围不够明确,职权与职责不相匹配,退出和追究机制缺乏,履职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并由此产生了诸如“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

新印发的《方案》对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改革主要表现在“一升一降”。“一升”是指将原来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年龄从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一降”是指学历要求从大专以上降低到一般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这主要是考虑到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应当具有一定的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能够广泛吸收和代表社情民意,提高年龄要求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陪审员熟悉社情民意和对生活经验事实判断的优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指出,降低学历要求则更加强调应突出陪审员道德品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让广大农村地区有更多的人有机会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在选任程序方面,《方案》将过去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改革为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每五年从符合条件的当地选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当地法院法官员额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会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从审核过的名单中随机抽选不低于当地法院法官员额数倍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李少平认为,这体现了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广泛性、随机性和权威性,有利于提高选任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

“《方案》提出要合理界定并适当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要让应当实行陪审制审理的案件尽可能陪审,保障更多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又要避免滥用陪审制度,浪费司法资源,增加司法成本。”李少平说。

精神焦虑抑郁消化不良肠胃痛
月经量多吃什么食物补
小孩咳嗽舌红苔薄黄怎么办
子宫内膜炎症状表现
大便干结正确喝水方法
推荐阅读
图文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