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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第二十七批拟享受孤儿基本生活

2020-08-10 13:21:27

南通市通州区第二十七批拟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对象公示

根据江苏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苏民福〔2011〕7号《江苏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区《关于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界定的孤儿保障对象:凡本区户籍,未满18周岁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包括福利机构内集中养育的孤儿和弃婴)、社会散居孤儿,均纳入我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经个人申请,村(居)初审,镇复审,现将区第二十七批拟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对象予以公示。如对被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不含休息天)向区民政局反映,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举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家庭住址

1 通名琪 暂无 女 金沙镇通海路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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