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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妇幼保健院惠民政策再添新举措启动实

2018-10-26 18:00:08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惠民政策再添新举措:启动实施按病种收费改革 近日,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印发实施了《南宁市妇幼保健院按病种收付费工作实施方案》,这是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在完善临床路径管理基础上贯彻落实新医改政策的又一新举措,也行践行新一轮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措施之一。 按病种收费改革是国家确定的医改重点工作之一,新年伊始,全国近三分之二省份已经实施或正试点实施按病种收费,广西是其中之一。 根据广西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社厅联合发文要求,2018年起,在全广西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施按病种收费。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作为国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在践行为民办实事路上与国家、自治区同步伐,紧追其后,此次也不例外。 按病种收费,包含了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都一次性打包收费。 医院按此标准收费,医保基金和参保患者按规定比例付费。 在此次改革中,全区按病种收付费的共有127个病种,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目前市妇幼共有27个病种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主要涉及癫痫、卵果巢良性肿瘤、乳腺癌、母婴ABO血型不合溶血病等病种。 按病种收费,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必经之路,也是减轻患者负担的“捷径”,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为确保按病种收费政策有效落实,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做了大量工作。 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医疗、财务、信息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从组长到组员都明确了各种的分工和职责,将任务落实到个人。 信息科、医保科、财务科、药剂科、医学装备科协同作战,与医保中心有效对接,为信息系统的改造接入工作畅通道路,确保了按病种收付费工作按时实施。 此外,从医患之间的沟通协调,做好按病种收付费改革相关政策的配套衔接,营造实施病种收费政策创造良好环境,到建立健全各科室实施按病种收费的进入和退出规定和台账充等方面都作了协调分工,形成政策合力。 优化按病种收费缴费流程,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就医条件。 同时,将按病种收费考核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监督评价和激励约束,调动各科室实施按病种收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保障政策的落地生根。太平湖温泉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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