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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玉米获刑再审 非法经营数额21万余元已构成犯罪

2017-03-23 10:06:44
收购玉米获刑再审 非法经营数额21万余元已构成犯罪

昨日9时,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法院再审指令,对当地农民王力军收购玉米获刑1案进行再审,控辩双方对王力军是不是具有行政背法性进行辩论。庭审中,检察机关认为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毛病,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

收购玉米获刑再审 非法经营数额21万余元已构成犯罪

最高法院指令案件再审

去年4月5日,王力军贩卖玉米涉嫌非法经营罪案,在临河区法院公然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作出1审判决:王力军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退缴非法获利6000元。当时的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王力军违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食粮主管部门许可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非法收购玉米,非法经营数额21万余元,数量较大,其行动构成非法经营罪。

去年12月16日,最高法院就此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由巴彦淖尔中院再审。公然报导显示,最高法院认为王力军从粮农处收购玉米卖予粮库,在粮农与粮库之间起了桥梁纽带作用,没有破坏食粮流通的主渠道,没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且不具有与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前3项行动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不具有刑事处罚的必要性。

辩解律师称应宣布无罪

昨日在法庭辩论阶段,检察机关认为王力军的行动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建议法院依法改判。辩解人认为应当宣布王力军无罪。

王力军的辩解律师王殿学、张雪峰告知南都记者,根据《食粮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订)和《食粮收购资历审核管理办法》(国粮政〔2016〕207号)的规定,农民等个体进行无证收购玉米的行动,属于合法行动。

“依照从旧兼从轻的法律原则,不应认定他有行政背法性”,王殿学说,在当时中央的文件里,不断鼓励放开食粮市场,鼓励不同主体参与。王力军购粮的农民很多是1些老人,自己卖不了,(王力军)实际上起了很大帮助作用。最高法院过问此案,由于此案有1定特殊性,影响比较大,“把农民千百年基本谋生手段认为是犯法,于情于理难以接受,这也是最高法院关注的缘由,要寻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1。希望最高法院和各级高院也能够主动找些再审线索,把再审参与进1步放开,更多争取社会公众的意见。”

对话王力军希望判无罪继续收玉米

南方都市报:没获刑之前,你是怎样收购玉米的?

王力军:我本来就是1个农民,自己也种玉米,就从种玉米的农户收,收了78年。每一年农历10月、101月开始收,到年后1月、2月份,大概延续45个月。我自己有个农用车,开着农用车挨家挨户收。收完后送到当地粮铺,赚点差价。

南都:收玉米1年收入有多少呢?

王力军:赚45万元吧,除此以外还收1些水果蔬菜,1年能有78万元补助家用。这占了我1大半收入,除这个每一年就自己种了40多亩地,收获好的时候1年就是45万元左右。

南都:除你以外还有人收玉米吗?他们有证吗?

王力军:收玉米的人很多,全巴彦淖尔市里有好几百人在收。我所知道很多人没证,只有我被判刑。有些人知道以后就有顾虑,不做了。现在种地的1般就是5610岁的农民,年纪比较大,玉米量又比较多,没人收玉米,他们很难自己拿出去卖。

南都:知道自己收购玉米被判刑的时候,心情怎样样?

王力军:当时很不理解,觉得自己不犯甚么罪,为农民干点好事情,自己辛苦赚1点钱而已,觉得挺委屈。

南都:街坊邻里怎样看你?

王力军:他们也不知道我犯了甚么法,就知道被判刑了,说啥的都有。这几天,家里来采访的媒体很多,大家都知道怎样回事了,就好多了。判刑以来,我思想压力很大,总感觉他人把我当罪犯看,很想把这个名号甩掉。

南都:1审判决后有打算上诉吗?

王力军:没打算上诉,1是上诉要请律师,我没有钱,2是我也不懂法,觉得法官判我有罪就有罪了,虽然自己也不懂为何。

南都:甚么时候开始知道自己的案子有转机?

王力军:2016年7月开始,陆续有媒体来我家采访,引发很多懂法的人讨论关注,那时候才知道我本来就是没犯法的。2016年12月,最高法指令由巴彦淖尔中院对此案进行再审,然后王殿学等几位律师就找到我,说给我做免费的法律支援。

南都:这事情前后花了多少钱?

王力军:罚了2万元,交了6000元的非法所得,第1次开庭时花5000元请了1名当地律师,加上来回车费,共花费45万元吧。

南都:对再审结果有甚么期待?

王力军:期待判我无罪,让我能够做轻轻松松奉公遵法的农民。家里农用车已放了两年多,也没人会开,不收玉米,冬季没有收入。还是希望能够用起来,给家庭带来收入。

南都:要是判无罪,以后还收玉米吗?

王力军:无罪的话,以后还要收玉米,我祖祖辈辈都是种地的,收玉米为家里生活过得好1点,也为农民做点好事。

南都:会去申请赔偿吗?

王力军:会,之前我觉得能判我无罪了,就很高兴,但现在懂法了以后,知道这两年买卖做不成,对家里收入影响还是挺大的,可以要求赔偿经济、精神上的损失。

南都:现在会关注法律和自己相干的新闻了吗?

王力军:有,我专门买了1个可以刷微信的智能手机,可以随时看到新闻,之前是用1两百块的按键机。法律方面,现在开始看看《法治在线》、《社会与法》等电视节目了。

南都:接下来怎样打算?

王力军:等宣判结果,明天亲戚朋友约好来家里面吃饭,说怎样样都给我先贺1贺。(采写:南都记者 饶丽冬)

来源:南方都市报

昨日9时,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法院再审指令,对当地农民王力军收购玉米获刑1案进行再审,控辩双方对王力军是不是具有行政背法性进行辩论。庭审中,检察机关认为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毛病,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

收购玉米获刑再审 非法经营数额21万余元已构成犯罪

最高法院指令案件再审

去年4月5日,王力军贩卖玉米涉嫌非法经营罪案,在临河区法院公然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作出1审判决:王力军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退缴非法获利6000元。当时的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王力军违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食粮主管部门许可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非法收购玉米,非法经营数额21万余元,数量较大,其行动构成非法经营罪。

去年12月16日,最高法院就此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由巴彦淖尔中院再审。公然报导显示,最高法院认为王力军从粮农处收购玉米卖予粮库,在粮农与粮库之间起了桥梁纽带作用,没有破坏食粮流通的主渠道,没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且不具有与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前3项行动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不具有刑事处罚的必要性。

辩解律师称应宣布无罪

昨日在法庭辩论阶段,检察机关认为王力军的行动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建议法院依法改判。辩解人认为应当宣布王力军无罪。

王力军的辩解律师王殿学、张雪峰告知南都记者,根据《食粮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订)和《食粮收购资历审核管理办法》(国粮政〔2016〕207号)的规定,农民等个体进行无证收购玉米的行动,属于合法行动。

“依照从旧兼从轻的法律原则,不应认定他有行政背法性”,王殿学说,在当时中央的文件里,不断鼓励放开食粮市场,鼓励不同主体参与。王力军购粮的农民很多是1些老人,自己卖不了,(王力军)实际上起了很大帮助作用。最高法院过问此案,由于此案有1定特殊性,影响比较大,“把农民千百年基本谋生手段认为是犯法,于情于理难以接受,这也是最高法院关注的缘由,要寻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1。希望最高法院和各级高院也能够主动找些再审线索,把再审参与进1步放开,更多争取社会公众的意见。”

对话王力军希望判无罪继续收玉米

南方都市报:没获刑之前,你是怎样收购玉米的?

王力军:我本来就是1个农民,自己也种玉米,就从种玉米的农户收,收了78年。每一年农历10月、101月开始收,到年后1月、2月份,大概延续45个月。我自己有个农用车,开着农用车挨家挨户收。收完后送到当地粮铺,赚点差价。

南都:收玉米1年收入有多少呢?

王力军:赚45万元吧,除此以外还收1些水果蔬菜,1年能有78万元补助家用。这占了我1大半收入,除这个每一年就自己种了40多亩地,收获好的时候1年就是45万元左右。

南都:除你以外还有人收玉米吗?他们有证吗?

王力军:收玉米的人很多,全巴彦淖尔市里有好几百人在收。我所知道很多人没证,只有我被判刑。有些人知道以后就有顾虑,不做了。现在种地的1般就是5610岁的农民,年纪比较大,玉米量又比较多,没人收玉米,他们很难自己拿出去卖。

南都:知道自己收购玉米被判刑的时候,心情怎样样?

王力军:当时很不理解,觉得自己不犯甚么罪,为农民干点好事情,自己辛苦赚1点钱而已,觉得挺委屈。

南都:街坊邻里怎样看你?

王力军:他们也不知道我犯了甚么法,就知道被判刑了,说啥的都有。这几天,家里来采访的媒体很多,大家都知道怎样回事了,就好多了。判刑以来,我思想压力很大,总感觉他人把我当罪犯看,很想把这个名号甩掉。

南都:1审判决后有打算上诉吗?

王力军:没打算上诉,1是上诉要请律师,我没有钱,2是我也不懂法,觉得法官判我有罪就有罪了,虽然自己也不懂为何。

南都:甚么时候开始知道自己的案子有转机?

王力军:2016年7月开始,陆续有媒体来我家采访,引发很多懂法的人讨论关注,那时候才知道我本来就是没犯法的。2016年12月,最高法指令由巴彦淖尔中院对此案进行再审,然后王殿学等几位律师就找到我,说给我做免费的法律支援。

南都:这事情前后花了多少钱?

王力军:罚了2万元,交了6000元的非法所得,第1次开庭时花5000元请了1名当地律师,加上来回车费,共花费45万元吧。

南都:对再审结果有甚么期待?

王力军:期待判我无罪,让我能够做轻轻松松奉公遵法的农民。家里农用车已放了两年多,也没人会开,不收玉米,冬季没有收入。还是希望能够用起来,给家庭带来收入。

南都:要是判无罪,以后还收玉米吗?

王力军:无罪的话,以后还要收玉米,我祖祖辈辈都是种地的,收玉米为家里生活过得好1点,也为农民做点好事。

南都:会去申请赔偿吗?

王力军:会,之前我觉得能判我无罪了,就很高兴,但现在懂法了以后,知道这两年买卖做不成,对家里收入影响还是挺大的,可以要求赔偿经济、精神上的损失。

南都:现在会关注法律和自己相干的新闻了吗?

王力军:有,我专门买了1个可以刷微信的智能手机,可以随时看到新闻,之前是用1两百块的按键机。法律方面,现在开始看看《法治在线》、《社会与法》等电视节目了。

南都:接下来怎样打算?

王力军:等宣判结果,明天亲戚朋友约好来家里面吃饭,说怎样样都给我先贺1贺。(采写:南都记者 饶丽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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