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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2020年

2020-02-22 23:43:44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来源:农业部站 作者: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624

部机关各司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精神,根据部领导批示要求,结合各司局职能,现就涉及我部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1.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审批等方面,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办公厅牵头,各行政审批有关司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综合办公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农药、兽药、种子、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行政审批数据库建设,大力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办公厅牵头,各行政审批有关司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的公开,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厅牵头,各行政审批有关司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4.着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按财政部要求,在继续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公开“三公”经费,如“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出现增长,要细化说明增长原因。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细化2014年预算编制,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购置费和运行费。配合财政部、审计署等有关部门,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政审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财务司牵头,各有关司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推进农垦棚户区(危旧房)信息公开

5.深入推进农垦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农垦局负责)

(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

6.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同步公布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加大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行政审批、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信息公开力度,建立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监管局牵头,各有关司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推进农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

7.加强农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指导和督促地方行业系统按规定做好本行业农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办公厅牵头,各有关司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8.加大农业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办公厅牵头,各有关司局、部直属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9.健全涉农社会热点舆论引导机制和虚假信息澄清机制。客观公布农业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工作进展、应对举措、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降低涉农不良信息的负面影响。(办公厅牵头,各有关司局、部直属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推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

10.积极推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结果公开。加大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证书审批结果信息公开的力度,逐步推动非涉密安全评价申报资料的主动公开。(科教司负责)

(七)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

11.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其操作程序,积极推动省、市、县三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其同级农机化(农业)门户站开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专栏,督促地方加大补贴对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等信息公开力度。(农机化司负责)

(八)推进收费信息公开

12.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做好涉及农业部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定农业部及农口部门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财务司牵头,各有关司局、部直属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3.加大对农民负担收费监管政策的公开力度。(经管司牵头)

(九)推动部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4.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部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清理服务事项,及时完善更新办事公开目录、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图,重点加强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信息的公开工作。(部属有关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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