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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政策兜底保民生脱贫攻坚奔小康

2020-03-31 04:28:35
绥阳:政策兜底保民生 脱贫攻坚奔小康

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绥阳县民政局充分发挥本身职能优势,牢固建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主旨,紧紧围绕“兜得准、兜得住、兜得实、兜得牢”的整体要求,强力推动政策兜底助力脱贫攻坚。

1是精准辨认,确保“兜得准”。强化民政与扶贫部门数据互通有无,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对未建档立卡的低保对象,由县扶贫办、移民局等相干部门精准辨认,对符合条件进行建档立卡,真正做到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将5899户1262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17年第一季度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996.08万元。

2是提高标准,确保“兜得住”

。依照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文件精神,2017年农村低保标准为3528元/年/人,根据要求,制定下发了《绥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提标方案》和《绥阳县精准脱贫兜底保障一批实施方案》,同时还积极探索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易地扶贫搬迁、社会福利、其他专项社会救助等政策的衔接融会。

3是强化监督,确保“兜得实”。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分析当前工作存在的困难,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健全联动督查机制,民政、纪检、扶贫、审计等部门充分发挥民生监督作用,催促各职能部门按照时间进度开展工作,坚决防止挪用、挤占民生资金的现象产生,提高兜底保障工作的效力和质量。

四是分类施保,确保“兜得牢”。其中农村1二级残疾人员、农村五保、低保家庭中的在校学生、孤儿和重大疾病患者在基本保障金基础上增发30%;单亲低保家庭成员、60岁以上老年人、计生家庭独生纯女对象,依照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的20%增发;三四级残疾对象按照每人每个月50元标准增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17年第一季度农村低保各类增补享受对象11800人次,总计发放分类施保金129.28万元。(绥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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